【周叶】有情法 01

 

现代架空 | 律师周X法官叶 

 

预警:

 

*悄悄咪咪写悄悄咪咪放,一发完不了,但肯定不是长篇

 

*新入坑,OOC ,其实我一直不敢写周叶的,然而这个设定只有他们这对能hold住了,如有任何不适请及时退出(顶锅盖)

 

*民事诉讼为主,可能有少量刑事诉讼。主体案件是用某案改的,但是事实情节法律适用都有很大改变,揉了起码两个其他案子进去,相应的文书也完全不同了,而且文书本身设定就是瞎扯

 

*法院、律所都不完全熟悉工作流程,结合实习经验加看着规定生拉硬扯,与现实肯定有极大(敲重点!)差距,还是要对我国司法有信心的!如果想要看完全符合现实的可以退出啦~

 

Ready?

↓↓↓

 

 

 

周泽楷没有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和叶修重逢。

 

他最近刚被所里派了一个在B市的公司二审纠纷,需要人到B市跑跑证据材料,不巧碰上了六月的期末季,组里的实习生不是请假考试就是请假毕业,几个律助又被其他几个快开庭的案子搞得焦头烂额,只得让他这个主办律师一个人跑一趟。

 

早班机到得早,周泽楷走出接机大厅时才9点,摸出手机来一看,客户那边临时将下午的约推到了晚上,手头的时间突然就充裕了起来。正好同组的江波涛拜托他顺手帮送份材料到一基层法院,他索性就先打车去了法院。

 

交完材料刚好12点,从接待处出来,周泽楷漫无目的地在办公楼边的小花园里逛了几步,正想着下午那点时间够不够赶完半个法律意见书,突然有个熟悉的声音窜进了他的耳朵。

 

“这案子现在影响越来越大了,调不了也不能调!我看了案卷和视频资料,虽然没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链已经差不多了,老人家很有可能就是被推倒的……我觉得这心证没问题……”

 

声音是从旁边一扇未关紧的窗户里传出来的,窗沿下空调的嗡嗡作响把熟悉又陌生的人声盖得模模糊糊,但周泽楷还是在听到的一瞬间就被雷劈似的僵在原地。他整个魂都被劈成了两半,一半钉在原地纠结这算不算窃听审判机密现在走还来得及,一半一溜儿窜向窗缝,恨不得掀开窗帘把屋里的人看个仔细,两边打了一架,各退一步,决定隐在窗边的树荫里静观其变。饭点的小花园一片静寂,只有空调的运作声起起伏伏,周泽楷下意识屏住呼吸,只觉得心脏都快跳到嗓子眼来。

 

隔了一会儿,屋里又有一个陌生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传出:

 

“就是现在影响太大……老冯的意思是……你那推定……没直接证据就别判得这么不留余地,有些话就别写进判决里……”

 

“那老冯到底……现在这情况……写成一团稀泥糊出个其乐融融吗?”

 

“叶修你可别……”

 

空调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制冷过程,突然加大的运作声彻底盖住了两人刻意压低的交谈。热气扑面而来,周泽楷整个人像在冷水热水里各滚了一遭,脑子里和着空调声嗡嗡响成一片。他下意识掏出手机划开一直后台运行着的QQ界面,在通讯列表里找到那个已经灰了整整六年的名字。

 

叶修。

 

 

 

周泽楷在办公楼的台阶下成功堵住了叶修。

 

他在台阶下等了二十分钟,才等到某个熟悉的身影刷开大门走出来。越过长长的台阶望上去,他看见那人虽然穿着有板有眼的法院制服,却还是跟大学时一样始终欠点精气神,正双手插兜耷拉着脑袋一阶一阶地往下挪。挪到中途,那人将一只手从裤兜里掏出来,指间夹着个长方形的东西往嘴边凑,结果手指棱了半天,才发现那东西只是一包纸巾,一只手僵在半空中抬也不是放也不是,最终只得把纸巾塞到胸兜里挠了挠头。

 

周泽楷一直保持着抬头仰望的姿势,被正午的阳光晒得有些发晕,他低头用手揉了揉太阳穴,轻轻笑出了声。B市最近似乎刚出台了史上最严的禁烟令,看样子挺有成效,连老烟枪也被逼着从良了。

 

来人越走越近,在周泽楷面前的最后一级台阶上投下了一小片影子。在快把人烤到蒸发的阳光中,周泽楷觉得自己正在被两个太阳直射,一个是挂在天上那个,另一个就在眼前停着,正把无数的太阳射线打向他。

 

然后,他的太阳开口了:

 

“……小周?”

 

 

 

“前辈,好久不见。”

 

 

 

叶修的表现很自然,好像他们昨天还在一起吃饭打球侃天说地。两人站在大门前的树荫里礼貌地客套了几句,听闻周泽楷难得从S市飞过来出趟闲差,总算有点前辈自觉的人当即表示要好好犒劳后辈一顿,然后他们就顶着烈日摸进了周围最近的一家商场,坐进了碰到的第一家不用等位的店里。

 

“小周你毕业也得有四年了吧?今年四年级了?合伙之路走完一半了,可喜可贺!”

 

“嗯。”

 

“你在S市哪家律所工作来着?诉讼还是非诉?”

 

“轮回,诉讼。”

 

“哦哦挺好,比非诉那群人天天把加班当日子过好多了。你主要做民商?”

 

“嗯。”

 

“小周还是不爱说话啊,见客户的时候也这样?我还挺好奇你老板当初是怎么让你过面试的,难道所里阴阳太过失调需要靠你这张脸和一身阳气去镇场子?”

 

“案例分析。”

 

对面的人愣了一秒,随即笑出声:“你是说面试的时候就是口头分析案例?那倒说得通了,我没记错的话,当年小周你在各种模拟法庭比赛上可真算得上所向披靡。”

 

周泽楷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话别人说他大概能从善如流地回个“嗯”就算揭过,毕竟一个诉讼律师要混出头就靠那几把硬刷子,但叶修面前这评价就轮不到他了,毕竟在打模法乃至打诉讼这件事上,还是叶修把他领上道的。

 

“前辈,更厉害。”

 

 

 

周泽楷和叶修是校友,熟起来,还是在周泽楷大二那年的案例课和模拟法庭比赛上。

 

彼时他大二,刚刚进入民商法泥沼的深处,每天被一堆物权侵权折磨得欲生欲死;叶修高他两届,将将从保研的战场上厮杀下来,拿着一个尘埃落定的民商法名额划水大四,结果被老师抓去当民法案例课的小班助教。周泽楷刚好选了那门课,又刚好在叶修带的讨论班里,心地良善的助教师兄大概见他在一群大三老油条中实在寂寞,讨论时总爱点周泽楷发言或辩论,如此善行的结果就是:在叶修没摸清周泽楷言必省主谓宾其一甚至其二的发言套路的前两节课里,他们那个班最普通的日常就是全体或刷手机或刷电脑或两眼放空地等着助教从小学弟口中一点点地掏出正确答案,例如:

“请求权基础?”

 

“侵权法6条1款,满足。”

 

“……你这就说完了?三个中的哪个?”

 

“一般侵权,满足。”

 

“再具体分析下构成要件?”

 

“因果关系,损害。”

 

“有毛病?”

 

“……有,没有。”

 

“……你的意思是因果关系要件不成立,损害要件要讨论一下但还是满足的?”

 

“嗯。”

 

“你能不能说具体点?”

 

……

 

面无表情的围观群众口观鼻鼻观心地各自缩在电脑屏幕背后各干各事,心里欢呼雀跃这样的讨论课再上十节也不会腻。

 

其实周泽楷的民法并不差,相反,从他每周都独立完成并按时上交的作业中可以看出,这孩子对民法案例大概自有一套严密的分析方法,大方向上绝对不会出错。叶修原意是挑个分析得准的在讨论课上和自己一唱一和把讨论往正的方向引,哪想到要把完整的观点从周泽楷嘴里挖出来就会花掉这么多时间。终于,在好不容易进入第二个案子的第三节课,叶修进门就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刷刷刷写了个框架,“法条构成要件法律效果依次掰开揉碎讲,不会嫌你们啰嗦,以后所有提问都按照此框架回答,尤其是个别同学,请务必做到。”

 

从周泽楷的后续表现来看,要让他多说几个字并不难,只要给他足够的思考时间,并事先说明你想要细化到何种程度的答案。他之所以在一开始会采取那样的词组式答题法,是因为他觉得分析已经在作业中写得足够清楚,讨论为求清晰精简,只需要点明争点顺带阐述下观点就行了。哪知对于大多数人而言,他这样的跳跃实在太大,法律毕竟是门环环相扣的精细学问,周泽楷自己能在脑海里把一堆词组串成一篇严密的法律分析,但在其他学生听来却还是一堆意义不明的方块字。

 

一学期的讨论课下来,周泽楷和叶修算是认识了,互相也加了QQ,但也只是有空互赞说说的程度,各自头像都在对方列表中沉到了底部。直到第二学期开学,民事模拟法庭开赛,要求参赛选手必须二人一组以组为单位打庭辩,临近截止日期周泽楷还没找到队友,临睡前在空间里抱怨了两句,第二天早上醒来就看到叶修的头像一闪一闪。

 

“小周你还差个人组队打模法啊?刚好我最近闲得慌,怎么样,嫌不嫌弃大四老学长?”

 

突然组到个准BOSS级别的队友,周泽楷把叶修供起来都来不及,哪敢有一丁点嫌弃的意思,倒是报名时叶修被临时抓来顶工作人员的其他大四生从头到脚嫌弃了个彻底。验过学生证后,穿着T恤大裤衩耳朵上还别了根烟的工作人员把登记表和笔推到他们面前,双手抱胸往椅背上一靠,俨然一副审讯的做派:

 

“叶修你还要不要点脸了,前法援会长大人自己当了两年组织方腻了就跑到参赛席上去了?初选时是不是还得让那群曾经在你手下混过的评委集体回避一下啊?”

 

“哟,魏琛大大你不是保的刑法吗,怎么我觉得你这得调到刑诉去啊。你要追求程序正义还得先看看规则吧,哪条哪款规定我大四老人家就不能参赛了?法援那边我早退干净了,今年初选的评委都不是我带的,决赛的评审老师也不是我导师。再说,我今年可是有特殊任务的,喏,你看,给未来法律界的脸面来当个陪练。”

 

周泽楷正懵在一边看大神打架,冷不丁被叶修扯过去推到魏琛面前。“周泽楷,大二的,案例分析一把好手。十年后你要是没案子开不了张,指不定还得找人家周par。”

 

“滚滚滚,老子搞刑辩的哪有你们民商的事儿!你这陪练也是没谁了,就凭你那年级第一的总绩,你要不参赛,指不定明天就被拉着去出前几轮的题了!”

 

周泽楷这才发现,自己半夜捞到的队友何止是准BOSS级别,简直就是本科生中最大的BOSS了。

 

 

 

模法打了两个月,周泽楷就被叶修折磨了两个月。

 

比赛共四轮,两周一轮,先交书面稿再当庭辩论。大二下的课业压力本来就有些大,周泽楷还要每周抽出几个晚上和叶修讨论答辩思路,要是不巧提交答辩稿日期和作业死线撞了,甚至得灌几杯黑咖啡刷个夜。大概是有讨论班时的问答经验打底,两人在分析案情时思路倒是颇为一致,就是在如何用语言呈现这个问题上,叶修对周泽楷简直是步步紧逼分毫不让。

 

“小周你这里还是说得太简略了,答辩意见写得再清楚,开庭还不是得靠嘴说?你也别想照着稿子念,现实里可能确实有律师会照着念,但我们现在在比赛,最终评委都是教授,大多数都看不顺眼现在国内僵化的庭审模式,你这硬邦邦一开口,印象分可全没了。”

 

“你看这样说行不行……”

 

半夜的楼梯间光线很弱,两人挨着坐在台阶上,借着各自电脑屏幕的幽光敲定辩论时的发言流程。叶修说完又往周泽楷身边凑了凑,探手过来点了点周泽楷屏幕上刚刚提到的段落,word界面的白光打在他手指上,映得手指边缘透出血肉的红。周泽楷盯着那几个句不能更简洁的话,突然就走神了。

 

前辈的手很好看,骨节分明,又细又长。

 

应该很适合十指扣进指缝里的牵手方式。

 

叶修的手在周泽楷的屏幕上游移,他还有很多细节要交代。屏幕上的白纸黑字亮得有些刺眼,他又顺手调了调屏幕亮度,逐渐暗淡下去的光线里,他没有发现后辈的脸上泛起了一抹意味不明的红晕。

 

……

 

那两个月,他们就这样在半夜的楼梯间或通宵的咖啡馆里一遍又一遍地讨论案情、确定辩论顺序、斟酌每一个问题的应对方式。叶修逼着周泽楷练习了无数次庭辩流程,他们在黑暗中相对而坐,从程序到实体,从证据到法理,把每个细节都掰扯开了地辩论,针锋相对直至精疲力竭。对于任何一个法律人来说,表达都是不可或缺的,周泽楷在案例分析时对关键争点总是有很高的敏感度,而叶修的任务是引导着他,把那些百转千回的灵光一现都转译成完整的、常人能够听懂的语言。他一直看得明白,周泽楷的嘴并不拙,只是思维转得太快,需要较常人更多的时间挑拣、组织语言而已。只要准备充足、养成了一定应变思维,周泽楷在场上简洁而直击要害的表达也不失为一件利器。

 

这样的表达特训需要的只是时间,而长夜漫漫,他们从来不缺时间。

 

周泽楷就是这样被叶修引上了诉讼的路。

 

 

 

等菜的间隙,叶修又在裤兜里翻了半天,最终扔了一颗糖进嘴里。“啧,最近刚开始戒烟还真不习惯……所以,小周你是在小花园里乱逛听到我声音才知道我在这里上班的?”

 

“嗯。”

 

“可以啊小周,到B市第一天就开始窃听审判机密了啊。幸好这个案子跟你没什么利害关系,判决现在还没出,你可得给我好好保密。”

 

周泽楷听到有些紧张,身体僵硬地向前探了探,犹豫地问:“案子……挺大?”

 

“就那样吧,这些年奇奇怪怪的案子也见了不少,这个就是公众影响有点大。”

 

再说下去就真的是在打探审判机密了,该说什么转移话题呢?周泽楷张开口,又闭上,在喉咙口掐掉一路上拼命想出的第十个无关痛痒的话题。对面叶修嚼碎了糖,正被甜得边皱眉头边喝茶,小小的白瓷杯几口就见了底。

 

周泽楷拎起角落里的茶壶给叶修添茶,他微微低头,专注地看着壶身慢慢倾斜流出一小股褐色的液体,手腕转了一个小角度,水流以更加自然的方式从壶嘴灌进圆润的杯口,周泽楷心底的疑问也顺着茶水自然地淌出了口:

 

“这六年,前辈在……法院?”

 

叶修双手虚拢,用十指指尖轮番敲着杯子,眼皮耷拉下去,似笑非笑,半晌才开口答道:“是啊,当时研究生毕业懒得找工作,刚巧考上了B市的法院就去了,反正到哪都是混日子。”

 

周泽楷放下茶壶,看向叶修的眼睛:“还以为……前辈会去律所。”

 

“年轻人,为法律女神奉献青春有很多种方式嘛,你在律所加班赶文件,我在法院加班写文书,都是燃烧生命追求正义啊。”

 

“定了?”

 

“嗯?我现在出来做律师也晚了啊,最近刚转成入额法官开始独立办案,就算出来还得有两年竞业限制期,我也老大不小啦,折腾不起。”

 

周泽楷不知被哪句话戳中开关,猛得低头仔细打量对方虚握着杯子的双手,暖黄色的卡座灯光下,叶修的手还是和大学时一样纤长利落,光洁漂亮……嗯,没带戒指。

 

叶修被周泽楷盯得有些发毛,下意识放开杯子翻来覆去检查了两遍自己的手:“我手上没什么东西吧……”他又抬头看了看后辈勉强维持在笑和不笑边缘的表情,瞬间明白了:“别找了,天天加班,哪有时间解决个人问题。”

 

叶修放松下来,靠在身后的布艺沙发上,信口玩笑道:“你要认识合适的姑娘也可以给我介绍介绍,大家都是法律民工,刚好相互理解嘛。律师也成,我这辖区范围小,回避不到哪儿去。”

 

对面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脸上彻底没了笑意,垂下眼沉默地舀了碗汤推到叶修面前:“快凉了,趁热。”

 

 

Tbc

 

 

 

 

 

 

 

 

 

评论 ( 57 )
热度 ( 481 )
  1. 共15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

© 误投之糖 | Powered by LOFTER